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2级普通专科新生入学须知(高中生源)

时间:2012-12-30 15:18:06   来源:云南招生网   作者:云南省中专招生院校大全   阅读:82次
内容摘要: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2级普通专科新生入学须知(高中生源)

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2级普通专科新生入学须知(高中生源)

 

亲爱的新同学:

祝贺您考入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为了您顺利地入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您仔细阅读并遵照要求做好入学准备。

一、报到日期

请在2012年8月28日到29日内来校报到注册。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须向学校请假(0878-3875548)。未经请假超过报到期限两周者,或者请假逾期两周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

二、报到地点

地址:楚雄市东瓜镇。

三、报到时应准备并带好的资料

1.凭我校《录取通知书》报到。报到时还需要查验参加高考的《准考证》、《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身份证件)。

2.考生档案

云南省外考生:请接到《录取通知书》后与当地招办联系提取自己档案的事宜。

云南省内考生:按照云南省招考办的规定,被录取的考生档案由县(市、区)招考办提供。接到录取通知后,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或其它有效的身份证件)到当地县(市、区)招考办提取本人档案。

必须保持档案的密封完好,不得私自拆封,否则后果自负。

新生报到时将自己的档案交给负责接待的班主任老师。

3.办好户口迁移手续

⑴户口迁移根据本人自愿,可迁可不迁。楚雄市区内的学生一律不办理户口迁移。不迁户口的,必须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报到时交学校保卫科。

⑵凭《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办好户口迁移手续。户口迁移证必须盖有当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必须注明身份证号码。户口迁移证报到时直接交到学校保卫科。

⑶办理户口迁移时请特别注意:①要确保户口迁移证上出生年、月、日及姓名、性别、民族等与高考《志愿表》、身份证和入学通知书上所填写的完全一致。在办理户口关系时请认真核对,学生在校就读期间一律不办理上述信息的变更。②迁出地址必须写明。③书写文字要规范、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④如有曾用名、别名者,应在户口迁移证上写明。⑤发现差错时,必须到迁出派出所进行校对并加盖派出所的校对章。

⑷户口迁入地址: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4.办好党、团组织关系的转移手续。

⑴凭《录取通知书》办理党、团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⑵学生党员由原所在学校党委开具《党组织关系介绍信》至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党委。

⑶学生团员在《团员证》上办好组织关系迁出手续或开具《团组织关系介绍信》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团委。

⑷党(团)员档案材料报到时转入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党(团)委。

5.准备10张小1寸(俗称“8分身”)免冠近照。

6.本人的《预防接种证》(如果有,请带到学校)。

四、有关费用(约需准备7800元左右的费用)

1.学费以及住宿费:按照云发改委云发改收费[2004]536号和云计委云计收费[2002]749号文件,学费5000元/生/学年,住宿费800元/学年/生(6人间公寓)、1200元/学年/生(4人间公寓)、普通间(8人间)400元/学年/生。

2.预交教材费:950元,毕业时按实际支出结算,多退少补。

3.工作服费100元(衣帽2套)。

4.一年的保险费180元(学生自愿参保),其中学生平安保险费70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加补充医疗保险费80元。

5.军训费308元(含军训期间食宿费及服装费)。

五、温馨提示

1.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在生源地办理贷款。

2.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学校将按录取条件及报考资格对入学后的新生进行录取资格和体检复查。

3.凭《录取通知书》可购买来校半价火车票。

4.赴校途中请注意安全,证件、钱物要妥善保管。您及家长应谨防各种形式的骗子。我校没有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理收费或代办入学手续,在进入学校报到以前,不要将钱物交给任何人。途中不要随便同陌生人交谈,更不要将自己及家人、亲友的有关信息告诉他人。旅途中若遇到异常情况请立即与警察联系。

5.在昆明西部客运站、西北部客运站,均有直达楚雄的客车(每小时一个班次),您可先到达楚雄城后再行到校。

对特困生资助说明

我校遵照国家“助困育人,积极引导贫困学生自强自立,勤奋学习,积极进取,立志成才”的贫困学生资助政策,使家庭经济确有困难,但能勤奋上进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决不让任何一个学生因贫困而辍学。

学校每年将从收缴的学费中划拨10%用于特贫困生的补助、勤工助学上岗酬金、特贫困生获得的优秀学生奖金和专为特贫困生设立的奖学金,以及用于助学贷款风险基金。

特殊困难补助及其它资助措施的评定程序、发放与要求:

一、特殊困难补助

1.个人申请:个人申请需如实地写明贫困原因,并附上证明材料(农村生源:由乡镇、县民政局或扶贫办出具证明;城镇生源:由父母单位、街道办事处或父母单位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入学时交本班班主任。

2.班级评议:班主任根据学生申请及证明材料,审查学生的经济情况,结合学生的日常表现和学习情况,组织评定并上报各系(部)。

3.系(部)评审:由系(部)的评审小组对各班上报的情况进行审核和评议(必要时学校派人实地调查),并报学生处统一审批。

4.学校审批:学生处对上报的拟资助学生材料进行审核,初步评定后报学校领导批准,并张榜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由学生处统一造册核发。

5.特殊困难补助金以直接输入饭卡形式由学校每月下发,学期结束时可取出部分余额,作回家路费使用。

6.获特殊困难补助的学生,如属虚报家庭经济情况骗取特殊困难补助,一经查实,在追回所骗取金额的同时,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7.获特殊困难补助的学生,在受助过程中因违校纪校规被处分或学业上出现任何一门课程成绩不及格,即停发补助金,并给予相应的批评或处分。

二、勤工助学酬金

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同学,在不影响学习的情况下,可申请勤工助学岗位以取得酬金,弥补生活费支出。

三、国家助学贷款

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和有效证件在生源地办理贷款。

四、奖学金

根据上级及学校有关规定,设有优秀学生助学奖学金、定向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其它奖学金等,学生可努力争取。

请使用银联卡

亲爱的同学:

为了降低您携带现金入学而发生的不安全因素,我校新生报到时,学费、住宿费和预交书费可直接通过POS机刷记账卡下帐(无手续费),以后的生活费和各种费用家长也可通过异地存款汇给自己的在读子女(校内设有农行ATM柜员机)。

楚雄医专招生办

201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