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师范学院201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玉溪师范学院创建于1978年,2000年3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与玉溪成人教育中心、玉溪师范学校合并,成立玉溪师范学院。2007年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得“良好”成绩。2008年学校荣获“省级依法治校示范学校”。2009年获中央文明委“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成为云南省受中央文明委表彰的两家高校之一。
学校现有校本部和西院两个校区,校本部依红塔山而建,背靠红塔森林生态公园,环境优美,风景旖旎,总占地面积1098.64亩,校舍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拥有教学实验楼、演播厅、标准田径场、运动馆、文化广场等较为齐全的教学硬件设施,纸质图书文献达60余万册,已建成千兆到楼栋、百兆到桌面的高速以太数字校园网络。设有10个专业学院以及成人教育学院,34个本科专业,涉及文学、法学、教育学、管理学、理学、工学、农学7个学科门类,成人教育设39个本科专业,形成了以师范类专业为基础、专业数量适宜、专业结构合理、优势互补、交叉渗透的本科专业结构,其中“美术学”、“地理科学”专业被评为云南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泰语”专业被评为云南省小语种重点建设专业。
学校现有691名在职教职工,其中专任教师513人,正高职称45人,副教授141人,博士22人,硕士229人。全日制在校学生9308人,其中本科8809人,专科494人。成人教育学院成人在籍学生2900人,完成各类社会培训近40000人,组织各类社会考试近70000人。
学校有1个“十一五”二类省级重点学科——环境化学;1个“十一五”省级重点培育学科——人文地理学;11个校级重点建设学科——民族美术学、体育教育训练学、理论物理、中国哲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基础数学、信息与通信工程、课程与教学论、区域经济学、民商法学、民俗学;4个校级研究所——民族文化与社会发展研究所、玉溪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玉溪高原湖泊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玉溪师院大学生美育与素质拓展研究中心。先后承担纵向科研项目254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3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3项,教育部项目10项,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9项,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20项,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140项,市级项目11项,学校项目59项。教师出版的学术专著、译著和画册,主编、参编的教材或论文集共165部,获国家专利8项。全校共发表论文3453篇,有145篇论文被SCI、EI、ISTP检索,17篇论文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136人次的成果获省、市政府及各级单位奖励。
2004年以来,学校先后与香港TG亚洲学院,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拉特罗布大学,韩国三育大学,泰国清莱皇家大学、程逸皇家大学、蒙福学院以及南邦学院等多所学校积极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合作办学,其中,与泰国三所大学及韩国一所大学实现了联合办学、互派师生、互认学分、学术文化交流、学生实习等方面的合作,已在泰国建立学生实习基地7个,并成为云南省对外汉语教学的示范基地。与大理学院、红河学院在柬埔寨皇家金边大学组建“DHY”汉语培训中心,并加入了由(教育部)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中教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和美国州立大学与学院协会共同合作与管理的新型中美高等教育双向交流与合作项目——《1+2+1中美人才培养计划》。
作为玉溪市唯一的本科高校,学校始终坚持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办学方向,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重点,以服务区域发展为宗旨,依托玉溪的历史文化积淀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化办学理念,建立了以学生能力形成为核心的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发挥各学科门类齐全以及教师教育优势,形成了职前职后一体化,多层次、多渠道、宽领域的办学格局。
艺术类专业简介
美术学
美术学专业为教育部国家级高校特色专业、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美术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试点专业、云南省重点专业、云南省特色专业、玉溪师范学院重点学科、重点专业,“美术学教学团队”为云南省优秀教学团队。
美术学立足民族区域文化的建设,以艺术基础学科为基点,以民族艺术研究为特色,建设以新兴艺术门类为构架的课程体系及以学科建设为龙头的学术科研体系,确立了教学、研究、创作三位一体的办学模式,培养为地方经济文化建设服务的美术专门人才。
美术学充分利用云南民族众多、民族文化艺术丰富多彩这一得天独厚的条件,立足云南,面向世界,不断深化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重视学生的新型综合素质培养锻炼,培养具备科学性、艺术性、创造性、应用性等基本素质,掌握美术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进行美术教学和教学研究的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和艺术创作工作者。同时,美术学注重艺术成果的社会化、产业化进程,注重与国际国内的交流与合作。
美术学专业以学生的能力培养、个性发展为教学支撑点,师生之间进行双向选择,体现师生双边活动的意愿,将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三者统一起来,对发挥学生的个性特点及创新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体现了艺术教育学生能力培养的特殊性。
美术学专业设置:中国画表现及教法、版画表现及教法、油画表现及教法、雕塑表现及教法四个专业方向。
艺术设计
艺术设计专业为云南省特色专业、玉溪师范学院的重点建设专业,具有一支高水平的、年轻的专业教师队伍。
艺术设计专业培养能在企事业、专业设计部门、学校、科研单位从事室内设计、景观设计、包装设计、广告设计、书籍装帧设计、展示设计、装饰艺术设计、企业视觉形象设计(VI)、网页设计、建筑漫游、动画设计等教学与科研工作的,具有较强适应能力的德才兼备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艺术设计专业全面涵盖了艺术设计的专业范围,在人才培养中强调各专业方向交叉互动,提倡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提高学生的表达与研究能力和创作热情,并促进与其它学科和社会的交流,以适应国际学术发展的潮流和趋势。
艺术设计专业设置:环境艺术设计、平面设计、数码艺术设计三个专业方向。
绘画
绘画专业依托地域民族文化特点,培养具有远大人生理想,高尚道德品质和良好人文素养,掌握绘画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具备美术创作、研究、教学及专业知识迁移、交叉和重组应用能力,能在文化艺术研究领域从事科研创作和理论工作的专门人才,能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学校从事实用美术研究、教学与应用工作,以及能够从事第三产业工作需要的艺术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绘画专业围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根本目标,本着“以学生为本,面向社会需求,突出职业能力,加强实践环节,全面提高素质”的要求,遵循现代大学理念,坚持育人为本,稳步推进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进程,科学构建集绘画专业知识构成、职业能力形成和人格养成为一体的人才培养体系,努力培养适应基础教育改革发展所需要的具有社会竞争力的绘画研究人才。
绘画专业设置:中国画重彩岩彩、中国画水墨表现、意象油画、古典油画、绝版套色木刻、雕塑六个专业方向。
音乐学
音乐学专业是云南省高校音乐学课程改革试点专业。
音乐学专业主要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音乐学科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具备在高、中等学校进行音乐教学和教学研究的教师、教学研究人员与其他音乐教育工作者。学生能受到音乐理论、教育教学理论和专业技能的全面培养和训练,具备良好的音乐教师素养,获得从事音乐教学的专业能力和从事音乐教育研究的基本能力。
音乐学专业下设师范教育、艺术表演两个专业方向。
师范教育方向分为声乐和器乐。声乐含美声唱法及教法、民族唱法及教法、通俗唱法及教法;器乐含钢琴演奏及教法、手风琴演奏及教法、古筝演奏及教法、琵琶演奏及教法、中阮演奏及教法、二胡演奏及教法。
艺术表演方向分为声乐表演、器乐演奏和音乐制作。声乐表演含美声唱法及表演、民族唱法及表演、通俗唱法及表演、原生态唱法及表演;器乐演奏含钢琴演奏、手风琴演奏、古筝演奏、琵琶演奏、中阮演奏、二胡演奏;音乐制作含MIDI音乐制作、录音工程。
音乐学专业教师承担、参与国家级、省级科研项目10余项,获国家级、省级以上演唱(奏)一、二、三等奖20余项。师生多次在“中国首届聂耳合唱节”、“云南省聂耳杯高校音乐专业教师基本功大赛”、“云南省大学生文化艺术节”等比赛中获一等奖。音乐学专业师生编排的女声小合唱《诺塞鸟》、《巴哈呀咪》荣获文化部颁发的“群星奖”。
舞蹈学
舞蹈学专业拥有一支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和年龄结构合理、教学经验丰富、科研水平高的教师队伍,主要培养掌握舞蹈学基础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具有良好的舞台表演能力和教学能力的实用性人才。经过四年的专业培养,使学生系统掌握舞蹈专业知识和理论,形成较强的审美感觉和创造性思维能力,具有扎实的舞蹈基本功和较强的舞台表演、表现能力;掌握舞蹈教育教学理论和方法,懂得分析和研究舞蹈作品的方法,形成良好的舞蹈教师职业素养和过硬的舞蹈教学基本功。舞蹈学专业毕业生能在舞蹈表演团体、学校、艺术(文化)馆、青少年宫等单位从事舞蹈表演、教学、编导等工作。
舞蹈教学充分利用得天独厚的、丰富多样的云南少数民族舞蹈资源,在广泛收集、整理云南少数民族舞蹈资源的基础上,不断创编具有云南少数民族特色的舞蹈作品,并大力将云南少数民族舞蹈元素、云南少数民族舞蹈编排等研究成果纳入课堂教学内容,不仅丰富和深化了民族民间舞的教学内容,而且通过专业采风、舞蹈创编等活动,有效地培养了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以及民族民间舞蹈文化的挖掘、整理、研究、创编、表演的能力,使学生得到综合全面的培养和锻炼。
舞蹈学专业设置:民族民间舞表演、古典芭蕾表演和中国古典舞表演三个专业方向。
2012年艺术类招生专业
美术学
艺术设计
绘画
音乐学
舞蹈学
备注:
1、学费标准为暂定,以云南省物价等部门核定为准;
2、专业及表中详细内容若有变动,以2012年《云南招生》计划版公布为准;
考试及要求
1、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凡符合普通高等艺术院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
2、成绩认可:
云南省内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音乐学四个专业我校统一使用云南省统考成绩,考试要求以云南省招
办《云南省2011年普通高等艺术院校(系科)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为准;
云南省内舞蹈学专业认可我校单独组织考试成绩;
云南省外其他省,认可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联考)成绩或我校单独组织考试成绩。
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