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师范大学2012级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

时间:2012-12-07 16:40:28   来源:云南招生网   作者:云南省中专招生院校大全   阅读:82次
内容摘要:云南师范大学2012级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

云南师范大学2012级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


云南师范大学欢迎你的到来,为了使你做好入学前的准备工作,现将新生入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到时间及地点

(1)一二一联大校区新生:2012年8月23日报到,地点在昆明市一二一大街

(2)呈贡新区新生;2012年8月25日报到,地点在昆明市呈贡新区

2.要求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二、报到时携带: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姓名应与户口、录取通知书姓名一致)。

2.另带近期免冠彩色小一寸照片3张。

三、办理户口迁移证

1.新生(公费生、自筹经费生)入学时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昆明五城区内居民家庭户口不迁移到学校)。迁入户口的最后时限为当年的12月31日,过期不再办理。

2.需要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新生,须注意以下事项:

(1)须到当地派出所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口迁移证项目填写必须齐全,章印齐全,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的姓名一致;迁移证上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与出生日期一致;籍贯/出生地必须写到市(县)。

(2)学生在校期间,公安机关不办理更改入学前户籍个人信息修改事宜。

(3)新生(公费生、自筹经费生)入学时需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A4纸复印加盖录取学院的公章)及户口迁移证原件(昆明八县和东川区的新生不需办理户口迁移证,仅需开当年户口证明并签署本人自愿迁移户口声明即可),彩色半寸照片2张(照片背面请注明姓名、身高、血型)。手写的迁移证必须附身份证复印件。

(4)一二一西南联大校区新生户口迁移证上的迁往地址统一填写为“云南师范大学昆明市一二.一大街298号”;呈贡校区新生户口迁移证上的迁往地址统一填写为“昆明市呈贡区雨花片区1号”。

四、办理党组织关系

新生党员必须携带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来我校报到。省外新生党员须由当地县级及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转至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组织部;省内新生党员须由当地县级及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直接转至云南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新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报到时交录取学院党委(党总支),学院党委(党总支)汇总后于新生开学两周内交校党委组织部。

五、新生收费情况

1.录取为自筹经费生、委托培养生的新生报到注册时须交清第一学年培养费。请将培养费提前10日存入银行卡(应保证银行卡在扣交培养费后能存留1元以保证银行卡不被销户)。交清学费者,等候学校通知领取学费收据。若不能按时交纳,云南师范大学有权停止培养,并按自动退学处理。

2.住宿费:新生入学时请自备行李,具体的住宿地点报到时由学校宿管中心统一安排。四人间公寓 1200元/年,六人间公寓800元/年,普通间400元/年(一二一联大校区新生)。

3.代收甲肝疫苗、麻腮风三联疫苗100元/生。

4.校园卡生活费预存100元/生。
上述相关费用存款金额应为:培养费+住宿费+疫苗费+校园卡生活费等+1元

5.公共课教材费大约100元(自愿购买)。

六、新生报到后,在考查期3个月内,学校将严格对录取考生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等全面复查。对不符合硕士研究生入学条
件者,取消录取资格并退回人事档案;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无论何时,立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并退回人事档案;对复核合格者,正式给予注册、建立学籍档案。

七、其他:

1.需办理户口、工资关系、党团组织关系的新生报到注册时将上述关系交到相关部门,在此之前请勿提前交到研究生部;委培生将上述关系保留或迁移至委培单位;在职定向生上述关系保留在原单位。

2.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通知书的所有内容,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时间报到,请勿提前报到。
 
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部

2012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