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师范大学201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时间:2012-12-07 15:29:33   来源:云南招生网   作者:云南省中专招生院校大全   阅读:101次
内容摘要:云南师范大学201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云南师范大学201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学校简介

位于春城昆明的云南师范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传统优良的省属重点师范大学,其前身是诞生于1938年的国立西南联合大学师范学院。1946年,组成西南联大的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开大学三校复员北返,师范学院留昆独立设置,定名国立昆明师范学院,1950年改名昆明师范学院,1984年更名为云南师范大学,1999年与云南教育学院、云南体育进修学院合并重组云南师范大学。建校70余年来,学校恪守西南联大“刚毅坚卓”的校训,形成了“学高身正、明德睿智”的校风,已形成全日制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留学生教育的人才培养形式,构建了博士后、博士、硕士、本科教育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已为国家培养了各级各类人才20余万人,被誉为“红土高原上的教师摇篮”。
 
艺 术 学 院 

艺术学院现有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美术学、舞蹈学、舞蹈表演、艺术教育、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和服装与服饰设计11个本科专业,以及美术学(中国画与书法)、舞蹈表演(空乘与礼仪)2个专业方向。有四个一级学科招收硕士研究生,即艺术理论、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艺术设计学。在校本科与硕士研究生2100余人。

艺术学院专任教师97人,其中副高级以上职称教师33人,外聘专家10余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学历教师占总数45%,硕士生导师29人。“艺术教育”专业为国家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和云南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音乐学”专业为云南省特色专业建设点,“美术学”与“音乐学”为校级重点学科,是教育部组织实施的教师教育专业课程改革试点单位。近年来,艺术学院教师在出版著作、作品,在编写教材、发表论文,主持或参与省级以上社科研究项目、教学建设项目等方面成果突出,大量成果获省级、国家级以上奖项。在“全国美展”、“荷花杯”、“CCTV青年歌手大奖赛”、 “艺术设计大赛”和“教学技能比赛”等活动中,艺术学院的师生都有不俗的表现。

艺术学院的办学理念是强调全面发展和一专多能,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造能力、实践观念和创业精神;在教学观念和课程设置上体现现代艺术教育思想,反映最新的艺术创作与艺术理论研究成果,注重学生美学修养、艺术理论和人文知识的学习与提高,以宽厚的文化知识为基础,以创新的实践能力为核心,以个性的全面发展为特色,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新型艺术人才。
 
音乐学专业(师范,招收艺术类考生)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音乐教育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一定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的高素质的音乐教育工作者。本专业学生系统学习和掌握从事学校音乐教育所必备的音乐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较强的艺术表现能力和综合实践能力,能够胜任学校音乐课堂教学、指导课外艺术活动、参与校园文化环境建设,并为终身学习打下坚实基础。师范类本科专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音乐表演专业(非师范,招收艺术类考生)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音乐表演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具备较强的音乐表演技能,具有创新精神,能在专业文艺团体、文艺研究单位及社会文化管理部门从事音乐表演、音乐研究及演艺事业管理等方面工作的专门人才。本专业植根于云南丰富多彩的民族民间音乐土壤,重视对云南民族民间音乐的研究与教学,注重培养从事云南民族民间声乐、器乐表演的专门人才。本专业依托云南师范大学丰富的教师教育资源,为学生选择教师职业提供条件,毕业生能够在专业艺术学校、培训机构等部门从事音乐表演教学工作。非师范类本科专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非师范,招收艺术类考生)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较全面的音乐创作知识、能力和专业化水平,能在有关文艺单位、学校、科研机构以及出版、广播影视部门从事音乐创作、教学、研究、编辑等方面工作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作曲技术与作曲技术理论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接受作曲方面的基本训练,掌握相应的基本能力,并为进一步深造打下基础。根据侧重点不同,可分为作曲、作曲技术理论、视唱练耳、戏曲音乐作曲、电脑音乐制作等方向。非师范类本科专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美术学专业(师范,招收艺术类考生)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学校美术教育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具有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具备初步美术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的合格的基础教育美术教师和社会美术教育工作者。本专业学生系统学习和掌握从事学校美术教育必备的美术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理解并把握学校美术课程的性质、价值和目标,能胜任学校美术教育的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辅导,能参与校园文化艺术环境建设,具有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和开发、设计美术课程的能力并为终身学习打下坚实基础。师范类本科专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美术学专业(非师范,招收艺术类考生)

本专业培养具备坚实的科学文化和艺术理论知识,具有绘画创作、教学的能力,能在专业艺术领域和各类学校从事绘画创作或教学、研究工作的应用人才。本专业学生根据所择定的油画、版画、壁画、水彩画等不同的专业方向,根据学生的不同特点,发掘和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引导和发展学生在绘画创作方面的潜力,使之具有较高的艺术修养和从事本专业创作、教学和研究工作的能力。非师范类本科专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美术学专业(中国画与书法方向,非师范,招收艺术类考生)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学校书法教育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具有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具备初步书法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的合格的基础教育书法教师和社会书法教育工作者。本专业学生系统学习和掌握书法艺术与书法教育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继承发扬书法传统及创新精神,具有艺术实践能力,具备书法创作、书法理论研究、书法教学等基本能力并为终身学习打下坚实基础。非师范类本科专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艺术教育专业(师范,招收艺术类考生)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学校艺术教育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具有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一定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的高素质的复合型艺术教育工作者。本专业学生系统学习和掌握音乐、绘画、舞蹈等主要艺术门类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较强的艺术表现能力和综合实践能力,能够胜任学校艺术课堂教学、指导课外艺术活动、参与校园文化建设,并为终身学习打下坚实基础。师范类本科专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设计学类(非师范,招收艺术类考生)

设计学类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需要,具有创新能力和设计实践能力、国际设计文化视野、中国设计文化特色、适合于创新时代需求,在专业设计领域、企业、传播机构、大企业市场部门、中等院校、研究单位从事视觉传播方面的设计、教学、研究和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设计学类为非师范类,该类学生一年级统一开设基础课,二年级分为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和环境设计专业。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国际设计文化视野、中国设计文化特色、适合于创新时代需求,集传统平面(印刷)媒体和现代数字媒体,在专业设计领域、企业、传播机构、大企业市场部门、中等院校、研究单位从事视觉传播方面的设计、教学、研究和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非师范类本科专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环境设计专业: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需要,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相关学科领域理论知识与专业技能,并具有创新能力和设计实践能力,能在艺术环境设计机构从事公共建筑室内设计、居住空间设计、城市环境景观与社区环境景观设计、园林设计,并具备项目策划与经营管理、教学与科研工作能力的高素质环境艺术应用型和研究型人才。非师范类本科专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舞蹈学专业(师范,招收艺术类考生)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舞蹈历史文化知识、舞蹈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有较强的审美感觉和创造性思维,具备主要舞蹈种类表演的基本技能,能在中小学、文化馆站、社会舞蹈团体等单位从事舞蹈教学、舞蹈理论研究、舞蹈表演及编导等工作的专门人才。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舞蹈历史和理论的基本知识,接受一定舞蹈专业技能的基础训练,掌握舞蹈研究的基本方法和能力,并为进一步深造打下基础。师范类本科专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舞蹈表演专业(非师范,招收艺术类考生)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舞蹈表演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专业文艺表演团体、文化馆站、中小学从事舞蹈表演和教学的应用型人才,并为进一步深造打下基础。本专业学生按芭蕾舞、中国古典舞、民族民间舞、现代舞等不同专业方向,主要学习与规定专业方向舞蹈表演相关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舞蹈表演专业方向方面的基本训练,掌握其相应专业方向所规定的在舞蹈表演方面的基本能力。非师范类本科专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舞蹈表演专业(空乘与礼仪方向,非师范,招收艺术类考生)
该专业是我校与北京广慧金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校企合作方式举办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是云南省高校中唯一招收艺术类考生的空乘与礼仪类本科专业。本专业主要为民用航空事业及相关部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政治素质、文化素质、专业素质和身体素质,精通国内外航空服务业务,能够熟练掌握所学专业技能,具备较高外语水平、沟通协调能力和灵活应变能力,能为顾客提供优质服务,适合民用航空事业需求与发展的空中、机场、高端服务等领域的应用型专门人才,以及能够适应民用航空运输服务教育与培训事业发展的教师及培训人才。非师范类本科专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传媒学院
 
云南师范大学传媒学院创建于2010年6月,是学校在“综合集成发展,内涵特色兴校”理念指导下新成立的一所特色鲜明的区域性教学研究型实体学院,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层次创新型应用人才。学院设新闻传播学系、动画系、语言传播系、广播电视编导系和少数民族文化传播研究中心、新媒体与文化创意研究中心及云南省舆情研究基地。现有广播电视新闻学、广告学(现未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广播电视编导五个本科专业;拥有戏剧与影视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新闻学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广播电视新闻学是云南省特色专业,《大众传播学》获省级精品课程,《现代汉语》为校级精品课程。
学院现有校级教学团队2个,校级教学名师1名。教师出版学术著作20余部,主编教育部普通高校“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1部,云南省“十二五”规划教材2部,云南省精品教材1部。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获得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6项,省院省校合作项目3项,省人文社科基地1个,省部级科研项目13项,校级创新团队1个,校级攻关项目1项,多项成果获得国家和省部级奖项。
学院拥有多功能演播厅(室)及影视技术、动漫制作、二维动画、三维动画、线性/非线性编辑室等多个专业实验室,设备总值达600余万元。学院拥有一支实践经验丰富、教学科研水平较高的师资队伍,教授8人,副教授7人,讲师21人,助教10人,其中博士或在读博士16人,硕士以上学历专任教师占师资总数的87%,部分教师参与了国内热播电视剧和动画作品的制作。学院与复旦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四川大学、台湾佛光大学、澳大利亚皇家墨尔本理工大学、美国密苏里大学等学校和学术机构建立了合作和学术交流关系。
 
动画(非师范,招收艺术类考生)

动画专业培养具有动画创作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影视与动画制作团体、动画传播企事业单位从事动画策划、动画创作、动画推广、动画应用,以及在各级各类学校从事动画教学与研究工作的应用型、创新型人才。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动画创作与传播的基本流程,掌握动画创作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技能,了解动画发展的历史与现状,为更好地从事动画相关工作构建稳固的基础知识结构。

主干学科:电影学、美术学、动画、艺术理论、计算机应用软件。
主要专业课程:动画概论、动画造型设计、动画运动规律、数码摄影及后期、动画策划、动画剧作、计算机动画基础、视听语言、分镜头设计、动画后期合成、三维动画、二维动画、定格动画设计与制作、数字艺术设计、漫游动画等。
非师范类本科专业,招收艺术类考生,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播音与主持艺术(非师范,招收艺术类考生)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专门培养具有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等多学科知识与能力,能在广播电视等传媒机构和其他相关单位从事播音主持及新闻传播等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本专业的学生主要学习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中国播音学,以及艺术学、戏剧与影视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接受普通话发音、播音发音、有声语言表达、广播电视节目和栏目播音主持创作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培养有声语言艺术创作和播音主持的基本能力。

主干学科: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

主要专业课程:播音主持艺术导论、普通话语音与播音发声、播音创作基础、广播节目播音主持、电视节目播音主持、语言学概论、新闻学、传播学概论。

非师范类本科专业,招收艺术类考生,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非师范,招收艺术类考生)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致力于培养广播电视节目编导、策划、创作、制作等方面的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具有较高的政治水平、理论修养和艺术鉴赏能力,能够在广播电视新闻机构及其他传媒、企事业单位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策划、创作、编辑、制作、撰稿、音响设计等以及宣传、管理等工作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

本专业的学生主要需要了解新闻传播学、艺术学以及各艺术门类的发展史和艺术创作规律,掌握广播电视创作规律,了解广播电视制作技术,接受广播电视节目创作的创意、制作训练,培养具有独立创作能力的广播电视编导人才。

主干学科:新闻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音乐与舞蹈学。

主要专业课程:广播电视传播概论、广播电视编导、影像语言、电视画面编辑、非线性编辑制作技术、广播电视采访、广播电视写作、现场报道、中外电视比较、纪录片创作、DV创作训练、文化传播、文艺理论、艺术学概论系列、电视节目导播、广播文艺节目编导、电视晚会编导。

非师范类本科专业,招收艺术类考生,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体育学院
 
云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是云南省办学历史最悠久的体育专业院系,距今已有70多年的历史。其前身系建于1938年的国立西南联合大学体育部,部长为马约翰先生。经过多年建设和发展,现已成为西南地区培养基础体育教师、高层次体育科研人才、运动训练人才、体育管理人才和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重要基地。

学院现有职工99人,专任教师88人。其中,博士12人,硕士33人,教授14人,副教授36人,硕士生导师40余名。拥有二级教授3人,国家教学名师1人,省级教学名师2人,国家队教练员3人,国际级裁判员3人,各类国家级裁判员20余人。

学院拥有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和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还设有2个硕士学位授权方向。学院设有4个本科专业(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拥有1个国家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1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1个省级教学实验示范中心,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项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

近年来,完成各级各类科研基金课题100余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6项,科研获奖近100项。

运动竞赛方面,我校学子在各级各类比赛中屡创佳绩。其中游泳运动健儿王晓福、李鹏、王家超等同学在雅典、北京和伦敦奥运会、残奥会上获得多项冠军;我院张娴同学入选中国女排,多次参加国际大赛并屡获佳绩。
 
舞蹈表演(体育舞蹈方向,非师范,招收艺术类考生)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面向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事业第一线,具备体育舞蹈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能在影视传媒、普通高等学校、中小学、文化(艺术)馆、健身俱乐部、群众团体、厂矿企业等单位从事体育舞蹈表演、教学、训练、科学研究以及管理的一专多能的应用型人才。学生主要学习体育舞蹈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体育舞蹈方面的专业技能训练,掌握体育舞蹈活动的组织管理、方案设计、咨询指导、经营开发和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基本能力。非师范类本科专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业务培养要求:学生主要学习体育舞蹈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体育舞蹈方面的专业技能训练,掌握体育舞蹈活动的组织管理、方案设计、咨询指导、经营开发和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主干学科:艺术学、体育学。

主要课程:体育舞蹈理论与技能、艺术概论、文学修养、音乐基础理论、编导理论与实践、形体训练、芭蕾舞、流行舞蹈、时尚体育运动项目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军事训练、社会调查、专业公益劳动、教学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
 
职业技术教育学院
 
云南师范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院是云南师范大学直属学院,也是云南省本科院校中最早建立的集管理、教学、科研为一体,以培养技术型、应用型人才为根本任务的职业技术教育学院。目前是云南省高职本科试点院校和高职“专升本”基地。2013年,学院招收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方向)、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文秘教育、应用化学(药学方向)、小学教育(数学、语文)共五个本科专业和学前教育、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两个“专升本”专业。学院以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职业技能鉴定及社会培训为一体,设有高等职教研究所,学院现有“职业技术教育学”硕士点和“小学教育”专业硕士点,招收“职业技术教育学”、“应用化学”、“药物分析”、“有机化学”、“小学教育”的硕士研究生,同时还与中国电子科技大学联合培养软件工程硕士研究生,现已招收六届学员共256人。学院下设“云南省第129职业技能鉴定所”、“云南师范大学职业培训中心(站)”,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资格鉴定工作;下设“云南师范大学培训学院”,代表云南师范大学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社会培训工作。

学院是云南省纪委、云南省监察厅的“云南省纪检监察干部院校培训基地”,是云南省总工会批准的我省首批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并被中华全国总工会评为先进单位。

目前,学院正加大教学改革、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的力度,围绕“特色与创新”开展职教本科的内涵性建设。现为“云南省高等学校小学教育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单位,“云南省高等学校公共关系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学院拥有一支专兼职结合,具有较高教学水平,熟悉职业教育特点、“双师型”占一定比例的教师队伍。学院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办学模式,与多家企事业单位合作,建立了能充分满足教学需要的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先后投入700多万元加强实验室建设,现有综合技能实践中心、艺术素质训练中心、计算机应用能力训练中心、制药技术应用中心、心理咨询师训练中心、学前教育实训中心、导游实训中心、语言能力训练中心等实验实训场所。

学院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的办学理念,全面推行“双证”制度。近年来,学院毕业生在获得毕业证的同时,近80%的毕业生还取得了各类“职业资格证书”。学院致力于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在培养各类复合型高级应用人才的同时,大力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居学校前列。
 
学前教育专业(师范,艺术教育方向,招收艺术类考生)

本专业培养具备现代学前教育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音乐、舞蹈教育和美术教育工作的专业素养,能在各类幼托教育机构、儿童社会教育服务机构从事学前教育和管理工作的复合型应用人才。艺术类本科专业,学业合格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主要专业课程:舞蹈基础、舞蹈创编、美术基础、应用美术、钢琴、钢琴即兴伴奏、基本乐理与视唱、声乐、中西音乐经典名作鉴赏、学前教育学、学前卫生学、学前心理学、学前儿童语言教育、学前儿童科学教育、教育实习等。

一、招生专业

(一)云南省

艺术教育

音乐表演

音乐学

学前教育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舞蹈表演

舞蹈学

美术学(师范)

美术学(非师范)

设计学类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130503 环境设计

动画

广播电视编导

播音与主持艺术

舞蹈表演(空乘与礼仪方向)

舞蹈表演(体育舞蹈方向)

美术学(中国画与书法方向)

(二)其他省份

美术与设计学类、

动画、美术学(中国画与书法方向)

音乐类、舞蹈学类、舞蹈表演(体育舞蹈方向)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

音乐类、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学类

音乐类、舞蹈学类、舞蹈表演(空乘与礼仪方向)、舞蹈表演(体育舞蹈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

美术与设计学类、动画、美术学(中国画与书法方向)

美术与设计学类、动画、美术学(中国画与书法方向)

音乐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

美术与设计学类、动画、美术学(中国画与书法方向)

音乐类、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学类、舞蹈表演(空乘与礼仪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

美术与设计学类、动画

音乐类、舞蹈表演(空乘与礼仪方向)

美术与设计学类、动画、美术学(中国画与书法方向)

音乐类、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

美术与设计学类、动画

美术与设计学类、动画、美术学(中国画与书法方向)

音乐类、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学类、舞蹈表演(体育舞蹈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

美术与设计学类、动画

音乐类、舞蹈表演(体育舞蹈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

美术与设计学类、动画

音乐类、美术与设计学类、动画、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

二、单独考试专业

艺术教育

音乐表演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舞蹈学类(含舞蹈学、舞蹈表演)

舞蹈表演(空乘与礼仪方向)

美术学(中国画与书法方向)

播音与主持艺术

广播电视编导

动画

舞蹈表演(体育舞蹈方向)

音乐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学前教育)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美术与设计学类(含美术学(师范)、美术学(非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三、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招收符合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高中生,报考条件按各省相关文件执行。
 
(二)报考须知及要求

1.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按各省招生考试院规定的要求进行资格报名。凡未进行资格报名的考生,均不能参加专业考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2.考生持县(市、区)招办签发的《报考证》、《报名卡》(右联)和身份证或户口证明(户口册、当地派出所证明)报考。

3. 取得我校音乐类单独考试合格证的省外考生可报考我校音乐学、音乐表演、学前教育等三个专业;取得我校美术与设计学类单独考试合格证的省外考生可报考我校美术学(师范)、美术学(非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等四个专业;取得我校舞蹈学类单独考试合格证的省内外考生可报考我校舞蹈学、舞蹈表演等两个专业。

4.身体条件:舞蹈专业男生168厘米左右,女生160厘米左右;声乐演唱女生不低于155厘米,男生不低于165厘米(演唱条件特别优秀的学生可放宽身高要求);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男生175厘米左右,女生165厘米左右,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无夜盲,五官端正;舞蹈表演(空乘与礼仪方向)专业男生身高172厘米~185厘米,女生身高162厘米~173厘米,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年龄不超过二十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动画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其它身体条件按照国家普通高考招生体检指导意见中有关艺术类专业条件要求执行。

5.统一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省份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统考并取得合格证,方可参加我校的专业考试并按我校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四、其它事项

(一)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如有变化,则按云南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2.舞蹈表演(空乘与礼仪方向)专业的服装费:根据该专业的特点,录取考生到校报到后将由专业公司配置制服(含春秋装、冬装、形体装、泳装等,包括上衣、衬衣、大衣、裤(裙)装、皮鞋、靴子、领花、领带等),所有制服费四年一次性收取2000元/生。
 
(二)专业考试成绩查询及合格证发放

1.专业考试成绩查询:我校单独组织考试的专业,请考生于4月5日起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专业成绩仅限于本校相关专业录取使用,不通用于其他院校。

2. 合格线划定:根据招生计划和报考人数情况,除舞蹈表演(空乘与礼仪方向)外的其他专业按专业成绩总分划定合格线,舞蹈表演(空乘与礼仪方向)的考生按体检合格、专业成绩总分划定合格线。

3. 合格证发放:2013年起,我校不再邮寄纸质专业合格证。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通过生源省份备案的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查询界面自行打印专业合格证,具体打印时间请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告。
 
(三)录取原则

1.“音乐学”专业省内认可云南省统考专业成绩,其他省份以我校音乐类单独考试成绩为准;“美术学(师范)”、“美术学(非师范)”、“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省内认可云南省统考专业成绩,其他省份以我校美术与设计学类单独考试成绩为准。以上专业文化分上相应批次合格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艺术教育”、“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舞蹈学类”(含“舞蹈学”、“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动画”、“美术学(中国画与书法方向)”、“舞蹈表演(体育舞蹈方向)”专业以我校专业单独考试成绩为准,文化分上相应批次合格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综合全面情况择优录取。

3.“学前教育”专业省内认可云南省音乐学统考专业成绩,其他省份以我校音乐类单独考试成绩为准,在校考生源不足的情况下,酌情考虑认可生源省份统考成绩,录取原则是文化分上相应批次合格线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舞蹈表演(空乘与礼仪方向)”专业文化分上相应批次合格线,体检及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后,按照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50%+文化课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入学复查

学校将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或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