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法学院在职研究生招生
1、我院招收在职研究生的专业为:法律硕士专业
在职法律硕士专业旨在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人才。
招生对象为: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的法律专业或非法律专业的毕业生,报考时须毕业三年以上。通过全国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统一考试并经我院复试合格后才能录取。一般为每年的7月初报名,10月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具体招生条件、报名时间和方式、考试科目、考试时间等请参看云南大学研究生部每年公布的招生简章。
学习年限与培养方法: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学习年限为三年,不能按期毕业者可申请延期,最长不得超过五年。采取不脱产的学习方式,户口、档案、人事关系都不转到学校,采用在校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原则上一、二年级每学期集中一次在校学习(45天左右),集中授课时间为每年的4月和10月,第三年撰写论文。
课程按法学一级学科为主设置,课程结构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推荐选修课和自选课)。课程安排应有所侧重,体现高层次、宽基础、实务性特点和培养目标的要求。
完成课程学习及实习实践环节,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无毕业证)
2、云南大学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报考条件
1、法律硕士(J.M)
2008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本科所学专业不限。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三、报名办法
全国联考报名工作采用全国统一网上报名与各考区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所有报名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考试报名无效。考生现场签字确认后的信息,须由考生本人负责,一律不得更改。2011年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程序及要求(见附件2),2011年全国联考考生基本操作流程图(见附件3)。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7月1日至14日。
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采用护照证件照片标准,具体要求见附件1,该电子照片将在《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表》、准考证、成绩单上使用)。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
2、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7月16日—18日。现场确认地点:云南大学校本部南学楼。省外欲报考云南大学的考生现场确认地点可向所在地省学位办查询。现场确认时考生必须携带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和《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到现场确认点验证、缴纳报名费、确认报名信息。凡报考条件不合格或弄虚作假、提供材料不实者,将取消报考
资格不予报名。
现场确认时报名证件要求与预报名
根据学位办[2011]28号文件,参加此项考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有效身份证件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其他人员规定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为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和外籍护照。
根据《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申领发放办法》(国务院、中央军委第510号令,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一条规定,“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从事有关社会活动,需要证明公民身份的,凭居民身份证证明;执行任务、办理公务、享受抚恤优待等,需要证明现役军人或者人民武装警察身份的,凭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制发的身份证件证明”。因此,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报名参加此项考试,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否则不予报名。
在报名期间无法出具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的报名考生,可采用预报名方式用现有身份证件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缴费,但考生须签署预报名承诺书,承诺于2011年10月10日前取得规定的二代有效身份证件并于10月10日至11日到云南大学南学楼108室进行身份证件信息修改和确认工作。届时不能兑现承诺者,预报名无效,不能下载准考证,不许其入场考试,所交报名
费不予退还。
各现场确认点在现场确认环节中,须使用经公安部第一研究所核准的系列智能接口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对考生所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鉴别,联机阅读与核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芯片内个人信息资料,进行“人证同一性”认定,采集其电子照片,严防替考发生。对于个别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芯片内信息不能正常读取的考生,可采用预报名方式处理。
3、资格审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招生单位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交报考单位(各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准考证的领取
10月15日起,学位中心在学位网统一开通全国联考准考证网络下载工作,考生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5、考试成绩发布
初试成绩将于12月初下达。
届时考生可以登录学位网或我校研究生部网站查询。
四、考试安排
考生特别注意:
1、报考我校各学位类别的外语语种只能选考英语,且均不进行听力测试。
2、凡报考我校法律硕士的考生均需参加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自行组织,满分100分。考试内容:《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教材自选。
3、学校将在适当时间对上线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知识和外语能力测试等,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具体复试方式由各学院自行确定。
五、录取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录取由我校按照国务院学位办有关政策和文件要求自行划定录取分数线,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为保证培养质量,便于在职人员兼顾工作、就近入学,各类别专业学位录取调剂工作,限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院校之间进行,不进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院校之间的调剂录取。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不进行跨校调剂录取。
录取工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培养方式及学位授予
学习年限为2~4年,最长不得超过5年。学习采取不脱产或集中时间授课的方式进行,具体由各招生学院安排,修完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授予专业硕士学位证书。根据学位办文件规定,录取为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者,其所获硕士学位证书的编号,需在编号起始位置加大写英文字母“T”。学校不解决住宿,学习期间不转户口、档案、人事关系等。
七、以上内容若有变动,以教育部、省学位办通知为准,我校将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请考生关注云南大学研究生部网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