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经济管理职业学院2013年中专招生报读指南

时间:2013-02-19 11:43:48   来源:云南招生网   作者:云南经济管理职业学院   阅读:93次
内容摘要:昆明经济管理职业学院2013年中专招生报读指南

云南经济管理职业学院2013年中专招生报读指南

中专招生专业:汽车电子技术应用、汽车运用与维修(机修方向)、汽车运用与维修 (全能维修方向)、汽车运用与维修 (电路维修方向)、汽车整车与配件营销、音乐(幼教方向)、音乐(小教方向)、计算机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电子商务、建筑工程施工、烹饪(中餐及调酒)、通信运营服务、服装制作与生产管理、美发与形象设计、航空服务、会计电算化、连锁经营与管理、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旅游服务与管理、市场营销、会计(一年制)、汽车运用与修理(一年制)

困难补助:凭乡[镇][[贫困证明]]按国家政策对家庭特别贫困学生国家补贴2000元(一、二年级),同时享受中专一、二年级每生国家补助1500/学年。

毕业生待遇:
毕业时,由我院颁发省教育厅验印的普通中专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毕业后有多种途径可供选择:继续深造:参加三校生高考直接升入我院普通大专阶段或省内五所知名大学普通本科继续深造;或参加成人高考升入相应的本、专科院校学习,学生毕业时可以参加全国公务员考试及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就业安置:学院负责保证100%就业。毕业时可以领到省教育厅颁发的就业报到证(又称派遣证)。

学院承诺:
凡就读我院的三年制学生,确保前两年在学院学到基础知识以及专业技能知识,第三年从学校安排顶岗实习,实习期间月综合收入可达1500元/月。一年顶岗实习期满后,回校领取毕业证,进行就业安置。
凡是我院合格毕业生,确保学生就业安置100%,月综合收入在省内1000-3000元,在省外2000-5000元。
安置后在三年内,对非本人原因失业,在十日内回校登记,我院可免费提供再就业安置服务。超过期限按放弃处理。超过三年以上,提供有偿再安置服务,做到长期就业安置。
毕业生必须服从我院的安排,自领取普通中专毕业证书之日起按学院就业安置规定三月内未提供就业安置的,本院赔偿20000元。
凡是我院学历教育的毕业生均可参加三校生高考,除可升入云南省五所知名大学就读本科还可升入云南省所有专科院校就读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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